“共和行政”真因周厉王一举所致还是另有隐情

      • 发布时间:2022-02-22 14:07
      • 作者:www.yfxzm.com

      周夷王死后,其子周厉王姬胡即位,此时的周王朝历经周穆王的盛世,王道已经衰落,统治根基不牢固,四方诸侯日益强大。

      面对周夷王统治后期的国力衰微,周厉王很想再重振周穆王时期大周王朝的威仪。天才的周厉王首先发现:山林川泽蕴含丰富的资源,可以让衰弱的周王朝增加税收。

      周厉王任用虢公长父和荣夷公实行“专利”,本着“普天之下莫非王土”的理念,周厉王强行富布山林川泽为王有,不许平民入内樵采渔猎。

      周朝建国是以宗法制、分封制、井田制为根基,天才的周厉王第二个发现:诸侯的“井田”外有很多未征收税收的田地;周厉王以稼穑为国宝,使得当时的农业得以迅速发展。

      按照正常“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”的理念,周天子统治下的诸侯和子民不会反抗,可是居住在周朝王城的国人(王畿之人)却对周厉王产生了怨恨。

      国人于是开始在王城散步谣言,向不明是非的国人宣传周厉王的“苛政”。周厉王向来“唯我独尊”,以粗暴的方式阻止国人议论,于是就爆发了“国人暴动”。周朝王城的人集结起来,手持武器围攻周朝王宫,厉王不得已逃到彘地,并最终驾崩于彘。

      厉王被驱逐后,太子静未能立刻即位,而是由当时的周公、召公二人共同执政,这就是史书称“共和行政”或者称“周召共和”。周定公和召穆公推举位在今河南辉县的伯爵国共国国君和,临时性署理国政。执政的第一年就被称为“共和元年”。

      国人暴动

      《古本竹书纪年》记载“厉王既亡,有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”,又载“共伯和干王位”。《清华简·系年》记载:“龚伯和立”。“龚者,共也”。

      《左传·昭公二十六年》、《鲁连子》等篇有共伯和称王、“行天子事十四年”的记载。

      司马迁《史记·周本纪》记载:国人暴动后由周定公、召穆公二相共同行政,所以又称“周召共和”

      那么共伯和是谁呢?

      共伯和即卫国君主卫武公。周厉王时期,卫武公入朝任职。《汉书·地理志·河内郡》孟康注释,“共伯,入为三公者也”,而从彝铭记载分析,共伯和应先任“师”职,后任“三公者”之职。《元年师兑簋》铭文有“师和父司左右走马”,专家认为此“师和父”便是共伯和。而后的《师晨鼎》、《师俞簋》、《谏簋》和《微史簋》所记载的“司马共”,当为升职司马后的共伯和。

      我们来分析一下周厉王姬胡为何引起“国人暴动”。

      首先,周王朝是建立在分封制、井田制的基础上,诸侯与周王室是一个松散的联盟,周天子不能命令所有诸侯。再加上,周厉王破坏王城的“井田制”,任用虢公长父和荣夷公实行“专利”,强行将王城周边富布山林川泽为王有,不许平民入内樵采渔猎。破坏了奴隶阶级的根本利益。

      其次,周厉王在王城推行以稼穑为国宝。周朝的农业形式不仅仅是纯种植业,养殖业、畜牧业等并存,再加上周朝时期农业技术并不发达,全面实行种植业,万一气候变化,劳动人民可能颗粒无收。

      最后,周厉王“唯我独尊”的观念。下面政策实施者的不利举措,导致王城之内民众沸腾,酿成“暴动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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